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考生须知
各位同学:
根据我校的教学日历和期末工作安排要求,本学期各门课程期末考试从第17周起陆续开始,希望同学们认真复习,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考出真实、满意的成绩,为本学期的学习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。
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同学在考试期间要注意下列事项:
1.考生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,前后对齐、隔列就座。迟到超过15分钟者,不得进入考场,作缺考处理。
2.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照片和字迹清晰的一卡通(或学生证),并将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接受检查;若证件丢失或磨损,应及时补办,如遇突发情况未能及时补**件者,应到所在院系开具贴有考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院系公章的《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身份证明》(在教务处网站-表格下载-学生专区下载)。考试开始后,无证件或证明者,考试无效,按缺考处理。
3.考生考前必须配合监考人员检查、清理座位周围物品,检查桌面是否写有与考试有关的文字,并报告监考人员清理。
4.请同学们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得利用传递、抄袭、夹带等手段作弊,否则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不得**或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,否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5.考生除必要的文具之外,不得将手机、书包、电子词典、书籍、工具书、讲义、笔记、计算器等物品带入考场座位,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(电子设备需关闭电源);某些考试科目经主考允许可使用无文字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;开卷考试的科目经主考允许可携带指定的参考资料。
6.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方可交卷。交卷过程应保持安静,不得与他人说话或传递信息。考试结束前15分钟,考生不得离座交卷;考试结束,考生停止答卷,等监考人员收卷和清点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和在考场周围喧哗。
7.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。
8.因病或本校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,必须在考试前填写《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》(在教务处网站-表格下载-学生专区下载)并到所在院(系)办理缓考手续,否则按缺考处理。学生申请缓考未经教务处批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皆按缺考处理,并依据《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考核和补考规定》给予相应处分。
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!